一、在电教中心主任的领导下,全面负责所辖微机教室管理管理工作。
二、教师使用微机教室上课时,对上课期间的设备承担安全责任,发生设备损坏、丢失事故的,负有调查责任,并应提出处理意见。学生担任机房管理员(课余时间的勤工助学岗位),在其履行岗位职责期间发生设备损坏、丢失事故的,负有调查责任,并应提出处理意见。管理员(上课时间是教师,课余时间是学生)未查明责任人的,由管理员承担责任。
三、详细核对《机房使用记录》。未经电教中心主任许可,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装设备。
四、防止使用者访问不健康网站或涉足邪教网站;注意维护微机系统安全。
五、按照微机教室管理办法实施管理,维护机房的设备与卫生。做好检查记录、及时报修工作,保证机房设备完好。
六、完成中心主任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