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、教职工:
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、中央网信办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相关精神,有效防范处置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盲目无序发展带来的风险隐患,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和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排查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排查时间
2022年1月8日-12日
二、排查范围
全校各单位、全校师生
三、排查方式
采取各单位(部门)自查和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相结合的方式。
四、排查内容
重点排查师生员工是否在办公室、实验室、工作室、机房、学生宿舍等网络环境内从事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;是否参与、协助、支持任何个人或组织进行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站位,落实责任。各单位(部门)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网络安全“第一责任人”的责任,亲自指挥、亲自部署,严格把好排查质量审核关。加强师生网络安全宣传教育,充分认清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。
(二)立足实际,务求实效。各单位(部门)要对所属办公室、实验室、工作室、机房等所有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和服务器,开展一次安全自查,对已停止使用或已废弃的计算机和服务器进行关机、断网、断电。
(三)强化监督,追责问责。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(部门)的排查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,对排查工作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,存在敷衍塞责、支差应付的,将责令限期整改,情节严重的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严肃问责。
请各单位(部门)于1月12日前,将《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自查表》电子版(见附件),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及时发送至指定信箱。如发现电脑或服务器有“挖矿”活动嫌疑或可能被挖矿木马控制的,请立即与信息中心(3201140)联系处理。
附件1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自查表.doc
信息中心
2022年1月8日